“ | 什麼!沒想到你竟然是這樣的人 | ” |
人設(public persona)狹義上指公眾人物為自己塑造,受大眾或粉絲歡迎的品格形象;廣義上還包括性格、價值觀、生活方式、外貌。例如:某公眾人物對外宣稱自己「拒絕做某事」,實際上私底下會去做這樣的事情。
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認為,個體自身是一個社會實體,我們個體自身中看起來最具特質的方面,都不是我們自己特定心理的產物,而是社會性決定的(文化和歷史)。我們認為自己是誰,我們希望自己是誰,以及我們能夠成為誰,這些都無可避免地與我們交往的人口類型以及我們生活的制度背景聯繫在一起,並受到它們的調節。
人們在不同的社會佈景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在不同的場景下,人們也會有不同的表演。因為人們要通過刻板印象在陌生的環境快速判斷陌生人,所以人們會把這種「預見」轉化為對「規範」的期望並提出「要求」。人們在互動中,刻畫了一種虛擬的社會身份,然而跟真實的社會身份是有差異的。
當公眾人物的「公共身份」(虛擬)和「私人自我」(真實)存在「不符」時,他們的角色認同扮演就會難以令人信服。大眾媒體的報道,流言的傳播,讓大眾產生消極刻板印象(貼上負面標籤),對這位公眾人物持有消極的態度。
儘管某些行為受到普遍譴責,但是這種汙名不是具體某個個體、屬性或行為方式所帶來的;它的變化取決於個體或群體的互動,任何行為都可以被汙名化。換句話說,人設崩塌不一定會在大眾心裡產生負面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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