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祖是《三國殺》中的武將之一。
黃祖(?-208年),東漢末年將領。劉表任荊州牧時,黃祖出任江夏太守。初平二年(191年),黃祖在與長沙太守孫堅交戰時,其部下將孫堅射死,因此與孫家結下仇怨。之後,黃祖多次率部與東吳軍隊交戰,射殺凌操、徐琨等人。建安十三年(208年),在與孫權的交戰中,兵敗被殺。
![]() | ||
| 虎踞江夏 黃祖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SP.QUN 086 | |
〖挽弓〗:鎖定技,若你使用的上一張牌為基本牌,你使用【殺】無距離和次數限制且造成的傷害+1。
〖挽弓〗
①鎖定技,當牌使用結算結束後❶,若使用者為你且此牌:為基本牌,你獲得1枚「挽」;不為基本牌,你棄所有「挽」。
◆〖挽弓①〗不會無效。
②鎖定技,若你有「挽」,你使用【殺】無距離關係的限制且無次數的限制。
③鎖定技,當【殺】被使用時,若使用者為你,你棄所有「挽」▶你令此【殺】的傷害值基數+1且不計入限制的次數。
完爆張飛,有包養時甚至擁有超過張繡的爆發力。
| 技能 | 台詞1 | 台詞2 |
|---|---|---|
| 挽弓 | 強弓挽之,以射長箭! | 挽弓如月,克定江夏! |
| 陣亡 | 命也……勢也…… | |
| 虎踞江夏 黃祖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SP.QUN 086 | |
〖挽弓〗:轉換技,鎖定技,當你使用的牌結算結束後,若此牌為:非基本牌,轉換為陽;基本牌,轉換為陰。陰:你使用【殺】無距離和次數限制且造成的傷害+1。
釗式描述,星黃忠直呼內行。
![]() | ||
| 引江為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SP.QUN 086 | |
〖精弓〗:你可以將裝備牌當無距離限制的【殺】使用,此【殺】對目標角色造成的傷害改為X(X為你與其的距離且至多為3)。
〖驍雋〗:當你使用非裝備牌指定一名角色為唯一目標後,你可以棄置其一半數量的手牌(向下取整)。若其中有與你指定其為目標的牌花色相同的牌,你棄置一半數量的手牌(向下取整)。
〖精弓〗
出牌階段,你可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你的一張裝備牌的普【殺】(無距離關係的限制)▶(→)此牌被使用時,你令此牌的傷害值基數改為X(X=min{你至其的距離,3})。
◆你執行使用【殺】的消耗來發動〖精弓〗,此【殺】計入限制的次數。你因執行〖精弓〗的消耗而使用【殺】受到次數的限制。
〖驍雋〗
當不為裝備牌的牌A指定目標後,若使用者為你且目標對應的角色數為1,你可棄置其X張手牌(X為其手牌數的一半)▶若你以此法棄置了與牌A花色相同的牌,你棄置Y張手牌(Y為你手牌數的一半)。
| 技能 | 台詞1 | 台詞2 |
|---|---|---|
| 精弓 | 屈臂發弓,親射猛虎。 | 幼習弓弩,正為此時! |
| 驍雋 | 驍銳敢鬥,威震江夏! | 得雋為雄,氣貫大江! |
| 陣亡 | 周瑜小兒,竟破了我的埋伏? | |
| 引江為弣 黃祖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SP.QUN 086 | |
〖精弓〗:你可以將裝備牌當無距離限制的【殺】使用,此【殺】對目標角色造成的傷害改為X(X為你與其的距離且至多為5)。
〖驍雋〗:當你使用非裝備牌指定一名角色為唯一目標後,你可以棄置其一半數量的手牌(向下取整)。若其中有與你指定其為目標的牌花色相同的牌,你棄置一張手牌。
〖精弓〗
出牌階段,你可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你的一張裝備牌的普【殺】(無距離關係的限制)▶(→)此牌被使用時,你令此牌的傷害值基數改為X(X=min{你至其的距離,5})。
◆你執行使用【殺】的消耗來發動〖精弓〗,此【殺】計入限制的次數。你因執行〖精弓〗的消耗而使用【殺】受到次數的限制。
〖驍雋〗
當不為裝備牌的牌A指定目標後,若使用者為你且目標對應的角色數為1,你可棄置其X張手牌(X為其手牌數的一半)▶若你以此法棄置了與牌A花色相同的牌,你棄置一張手牌。
| 引江為弣 黃祖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精弓〗:你可以將裝備牌當無距離限制的【殺】使用,此【殺】對目標角色造成的傷害改為X(X為你與其的距離且至多為5)。
〖驍雋〗:當你使用非裝備牌指定一名角色為唯一目標後,你可以棄置其一半數量的手牌(向上取整)。若其中有與你指定其為目標的牌花色相同的牌,你棄置一張手牌。
〖精弓〗
出牌階段,你可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你的一張裝備牌的普【殺】(無距離關係的限制)▶(→)此牌被使用時,你令此牌的傷害值基數改為X(X=min{你至其的距離,5})。
◆你執行使用【殺】的消耗來發動〖精弓〗,此【殺】計入限制的次數。你因執行〖精弓〗的消耗而使用【殺】受到次數的限制。
〖驍雋〗
當不為裝備牌的牌A指定目標後,若使用者為你且目標對應的角色數為1,你可棄置其X張手牌(X=[(其手牌數+1)/2])▶若你以此法棄置了與牌A花色相同的牌,你棄置一張手牌。
小加強,向下取整改為了向上。
| 技能 | 台詞1 | 台詞2 |
|---|---|---|
| 精弓 | 備得寶弓,伏射猛虎。 | 虎嘯江漢,壯士挽弓! |
| 驍雋 | 屢敗屢戰,銳意如初! | 以逸待勞,優勢在我! |
| 陣亡 | 孫將軍,容我一言——啊! | |
![]() | ||
| 守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QUN 086 | |
〖
〖斷鞅〗:每回合限一次,當你不因使用而失去手牌後,你可以將其中隨機一張【殺】置於武將牌上,並於本階段結束時使用之(無次數限制)。當你以此法造成傷害後,你可以重鑄受傷角色區域裡至多兩張牌,然後摸四張牌。
| 技能 | 台詞1 | 台詞2 |
|---|---|---|
| 鴟張 | 豎子,安敢口出狂言! | 孫權屢屢犯我,必將其生擒洩憤。 |
| 斷鞅 | 諸將所為甚是得當,吾安可不賞? | |
| 斷鞅(放置) | 眾士向前,退者立斬。 | 大膽豎子,安敢亂我軍心。 |
| 陣亡 | 人罵汝父作鍛錫公,奈何不殺? | |
![]() | ||
| 遮山扼江 黃祖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珠聯璧合 | 無 | |
| 編號 | G.QUN 086 | |
〖襲射〗:其他角色的準備階段,你可以棄置裝備區裡的一張牌,視為對其使用一張【殺】(若其體力值小於你,此【殺】不能被響應),然後你可以重複此流程。若你以此法殺死了其他角色,此回合結束時,你可以變更一次副將且變更後的副將處於暗置狀態。
〖襲射〗
一名其他角色A的準備階段開始時,你可棄置你裝備區裡的一張牌▶你{對包括A在內的角色使用無對應的實體牌的普【殺】→當此【殺】指定目標後,若目標對應的角色的體力值小於你的體力值,你令此【殺】於對此目標進行的使用結算中不是其使用【閃】的合法目標},可重複此流程。若有角色因受到渠道為你以此法使用的【殺】造成的傷害而死亡,你獲得1枚「射」→此回合結束前❶,你可變更。
◆此流程即「你棄置你裝備區裡的一張牌▷{你{對包括A在內的角色使用無對應的實體牌的普【殺】→當此【殺】指定目標後,若目標對應的角色的體力值小於你的體力值,你令此【殺】於對此目標進行的使用結算中不是其使用【閃】的合法目標},可重複此流程}」。
◆你因執行此技能效果而變更時,副將的新武將牌背面朝上放置。
在曾經的手殺結算中,當單亮副將黃祖且通過〖襲射〗變更副將後,在再次亮將前會視為無勢力,而並非群雄[7];此結算現已修改[8]。
| 技能 | 台詞1 | 台詞2 |
|---|---|---|
| 襲射 | 伏箭滅破虜,堅城拒討逆。 | 什麼江東猛虎?還不是我箭下之鬼! |
| 陣亡 | 今日不過是成王敗寇,哼!動手吧! | |
| 遮山扼江 黃祖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襲射〗:其他角色的準備階段,你可以棄置裝備區裡的一張牌,視為對其使用一張【殺】(若其體力值小於你,此【殺】不能被響應),然後你可以重複此流程。
〖襲射〗
一名其他角色A的準備階段開始時,你可棄置你裝備區裡的一張牌▶你{對包括A在內的角色使用無對應的實體牌的普【殺】→當此【殺】指定目標後,若目標對應的角色的體力值小於你的體力值,你令此【殺】於對此目標進行的使用結算中不是其使用【閃】的合法目標},可重複此流程。
◆此流程即「你棄置你裝備區裡的一張牌▷{你{對包括A在內的角色使用無對應的實體牌的普【殺】→當此【殺】指定目標後,若目標對應的角色的體力值小於你的體力值,你令此【殺】於對此目標進行的使用結算中不是其使用【閃】的合法目標},可重複此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