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韶是《三國殺》中的武將之一。
韓韶,字仲黃,潁川舞陽(今河南省漯河市)人,東漢桓帝時出仕。任郡吏,有政績,繼而被徵入司徒府。他公正廉明,盡心民事,視民苦如在己身,政績卓著。漢永壽二年(公元156年),泰山賊公孫舉率流寇數千騷擾嬴縣,守令因不能拒敵安民,多受制裁,朝廷命尚書府從三府(司徒、司馬、司空)屬員中,選擇能治理民事,又能拒寇入侵的官員,前往鎮守。韓韶被封為「嬴長」到嬴縣上任,他是萊蕪歷史上唯一的一位「嬴長」。
| 分投急所 韓韶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Z.QUN 166 | |
〖放賑〗: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橫置一名角色並選擇一項:1.摸兩張牌並交給其兩張牌;2.令其回復1點體力。第X輪開始時(X為其座次),你失去此技能。
〖留駒〗:出牌階段結束時,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輸的角色可以使用拼點牌中的非基本牌。若你與其的相互距離因此變化,你復原〖卹民〗。
〖卹民〗:宗族技,限定技,你可以將一張牌當【五穀豐登】對任意名其他角色使用。
〖放賑〗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橫置一名角色並記錄其座次序號▶你選擇:{1.摸兩張牌▷你交給其兩張牌;2.令其回復1點體力}。→一名角色的回合開始後❹,若此回合是此輪的第一個回合且輪數為你於此局內因執行此技能的消耗而記錄的座次序號中的一個,你失去〖放賑〗。
〖留駒〗
出牌階段結束時,你可與一名角色A拼點▶若有角色贏,{沒贏的角♯♯可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此次的拼點牌中的一張不為基本牌的牌且與此牌牌名相同的牌▷B可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此次的拼點牌中的一張不為基本牌的牌且與此牌牌名相同的牌}。若{你至A的距離不為X或A至你的距離不為Y}(X為B因此次執行此技能的效果使用牌之前你至A的距離,Y為B因此次執行此技能的效果使用牌之前A至你的距離),你將〖卹民〗的{於此局遊戲內發動過此技能的次數}的信息改為1。
◆你發動〖留駒〗開始的拼點流程結束之前,不會插入默認的系統將此次的拼點牌置入棄牌堆的移動事件。
〖卹民〗
宗族技,限定技,當你於出牌階段內需要使用【五穀豐登】時❸,你可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你的一張手牌的【五穀豐登】。
◆你以此法使用的【五穀豐登】的牌面信息中的「使用目標」改為「至少一名其他角色」。
| 技能 | 台詞1 | 台詞2 |
|---|---|---|
| 放賑 | 百姓罹災,當施糧以賑。 | 開倉放糧,以賑災民。 |
| 留駒 | 當逐千里之駒,情深可留嬴城。 | 鄉老十里相送,此駒可彰吾情。 |
| 卹民 | 民者居野而多艱,不可不卹。 | 天下之本,上為君,下為民。 |
| 陣亡 | 天地不仁,萬物何辜? | |
| 勝利 | 冬日之日,光灑眾生。 | |
| 玄蝶既白(設計師)的原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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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賑〗: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橫置一名角色,將手牌摸至X張並交給其任意張牌。若為第X次發動本技能,你翻面。(X為其座次且至多為5) 原稿的設計具有回合內多次翻面的能力,但線上化之後被改得面目全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