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琳是《三國殺》中的武將之一。
陳琳(?-217年),字孔璋,廣陵射陽(今江蘇寶應射陽湖鎮)人。東漢末年著名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生年無確考,惟知在「建安七子」中比較年長,約與孔融相當。
漢靈帝末年,任大將軍何進主簿。何進為誅宦官而召四方邊將入京城洛陽,陳琳曾諫阻,但何進不納,終於事敗被殺。董卓肆惡洛陽,陳琳避難至冀州,入袁紹幕府。官渡之戰前作檄文斥責曹操。
袁紹失敗後,陳琳為曹軍俘獲。曹操愛其才而不咎,署為司空軍師祭酒,使與阮瑀同管記室。後又徙為丞相門下督。建安二十二年(217),與劉楨、應瑒、徐幹等同染疫疾而亡。
| “ | 握持兵權摧河山, 曹賊篡漢勢昭然。 逆民心者須得誅, 馬踏許都定危亂。[1] |
” |
![]() | ||
| 破竹之咒 陳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SP 020、SP.WEI 043、OL 001[2] | |
〖筆伐〗:結束階段,你可以將一張手牌扣置於一名沒有「筆伐」牌的其他角色的武將牌上。有「筆伐」牌的角色回合開始時,其觀看此牌並選擇一項:1.交給你一張與此牌類別相同的手牌,然後獲得此牌;2.移去此牌,然後失去1點體力。
〖頌詞〗:每名角色限一次,出牌階段,你可以選擇一項:1.令一名手牌數小於體力值的角色摸兩張牌;2.令一名手牌數大於體力值的角色棄置兩張牌。
〖筆伐〗
結束階段開始時,你可將一張手牌扣置於一名武將牌旁沒有「討曹檄文」的其他角色的武將牌旁(稱為「討曹檄文」且對其不可見)▶(→)其準備階段開始時,其觀看其武將牌旁的「討曹檄文」,選擇:1.將與此「討曹檄文」類別相同的一張手牌交給你▷其獲得此「討曹檄文」;2.將此「討曹檄文」置入棄牌堆▷其失去1點體力。
〖頌詞〗
出牌階段,你可獲得1枚「頌」並選擇一名手牌數與體力值不等的角色▶若其手牌數:小於其體力值,其摸兩張牌;大於其體力值,其棄置兩張牌。你不能對其發動此技能。
〖筆伐〗
結束階段開始時,你可將一張手牌扣置於一名武將牌旁沒有「討曹檄文」的其他角色的武將牌旁(稱為「討曹檄文」且對其不可見)▶(→){其準備階段開始時,其觀看其武將牌旁的「討曹檄文」,選擇:1.將與此「討曹檄文」類別相同的一張手牌交給你▷其獲得此「討曹檄文」;2.將此「討曹檄文」置入棄牌堆▷其失去1點體力};當你死亡後,系統選擇所有角色▷這些角色各棄其武將牌旁的所有「討曹檄文」。
〖頌詞〗
出牌階段,你可獲得1枚「頌」並選擇一名手牌數與體力值不等的角色▶若其手牌數:小於其體力值,其摸兩張牌;大於其體力值,其棄置兩張牌。你不能對其發動此技能。
| 技能 | 台詞1 | 台詞2 |
|---|---|---|
| 筆伐 | 筆墨紙硯,皆兵器也! | 汝德行敗壞,人所不齒也。 |
| 頌詞(摸牌) | 將軍德才兼備, |
|
| 頌詞(棄牌) | 汝竊國奸賊, |
|
| 陣亡 | 來人……我的筆呢? | |
| 勝利(OL) | 三國文士,捨我其誰!折服在我的筆下吧,哈哈哈! | |
| 破竹之咒 陳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SP.WEI 043 | |
〖筆伐〗:結束階段,你可以將一張手牌扣置於一名沒有「筆伐」牌的其他角色的武將牌上。有「筆伐」牌的角色回合開始時,其觀看此牌並選擇一項:1.交給你一張與此牌類別相同的手牌,然後獲得此牌;2.移去此牌,然後失去1點體力。
〖頌詞〗:每名角色限一次,出牌階段,你可以選擇一項:1.令一名手牌數不大於體力值的角色摸兩張牌;2.令一名手牌數大於體力值的角色棄置兩張牌。棄牌階段結束時,若你對所有存活角色均發動過此技能,你摸一張牌。
〖筆伐〗
結束階段開始時,你可將一張手牌扣置於一名武將牌旁沒有「討曹檄文」的其他角色的武將牌旁(稱為「討曹檄文」且對其不可見)▶(→)其準備階段開始時,其觀看其武將牌旁的「討曹檄文」,選擇:1.將與此「討曹檄文」類別相同的一張手牌交給你▷其獲得此「討曹檄文」;2.將此「討曹檄文」置入棄牌堆▷其失去1點體力。
〖頌詞〗
①出牌階段,你可獲得1枚「頌」並選擇一名手牌數與體力值不等且沒有「頌詞」的角色▶若其手牌數:不大於其體力值,其摸兩張牌;大於其體力值,其棄置兩張牌。其獲得1枚「頌詞」。
②棄牌階段結束時,若所有角色均有「頌詞」,你摸一張牌。
| 破竹之咒 陳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WEI 043 | |
〖筆伐〗:結束階段,你可以將一張手牌展示並交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其選擇一項:1.展示並交給你一張與此牌類別相同的其他手牌;2.失去1點體力。
〖頌詞〗: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選擇一項:1.令一名手牌數小於體力值的角色摸一張牌;2.令一名手牌數大於體力值的角色棄置一張牌。
| 破竹之咒 陳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筆伐〗:結束階段,你可以將一張手牌扣置於一名沒有「筆伐」牌的其他角色的武將牌上。有「筆伐」牌的角色回合開始時,其觀看此牌並選擇一項:1.交給你一張與此牌類別相同的手牌,然後獲得此牌;2.移去此牌,然後失去1點體力。
〖頌詞〗:每名角色限一次,出牌階段,你可以選擇一項:1.令一名手牌數不大於體力值的角色摸兩張牌;2.令一名手牌數大於體力值的角色棄置兩張牌。棄牌階段結束時,你摸一張牌。
〖筆伐〗
結束階段開始時,你可將一張手牌扣置於一名武將牌旁沒有「討曹檄文」的其他角色的武將牌旁(稱為「討曹檄文」且對其不可見)▶(→)其準備階段開始時,其觀看其武將牌旁的「討曹檄文」,選擇:1.將與此「討曹檄文」類別相同的一張手牌交給你▷其獲得此「討曹檄文」;2.將此「討曹檄文」置入棄牌堆▷其失去1點體力。
〖頌詞〗
①出牌階段,你可獲得1枚「頌」並選擇一名手牌數與體力值不等且沒有「頌詞」的角色▶若其手牌數:不大於其體力值,其摸兩張牌;大於其體力值,其棄置兩張牌。
②棄牌階段結束時,你摸一張牌。
![]() | ||
| 文翻雲海 陳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QUN 263 | |
〖邀作〗: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所有其他角色同時選擇是否交給你一張牌,選擇交給你牌最快的角色選擇另一名其他角色,你對其選擇角色髮動一次〖撰文〗。若如此做,本回合你對每名未交給你牌的角色下次造成的傷害+1。
〖撰文〗:結束階段,你可以選擇一名其他角色,展示[4]牌堆頂的X張牌(X為其手牌數且至多為5),然後選擇一項:1.對其使用其中的傷害牌;2.令其獲得其中的非傷害牌。
| 技能 | 台詞1 | 台詞2 |
|---|---|---|
| 邀作 | 明公饋墨,琳當還以錦繡。 | 識時務者,應勢而為,當為俊傑。 |
| 撰文 | 奪人妻子,掘人祖陵,彼與桀紂何異。 | 奸宦之後,權佞之子,安敢居南而大! |
| 陣亡 | 矢在弦上,不得不發,請曹公恕罪。 | |
| 文翻雲海 陳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QUN 263 | |
〖邀作〗: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所有其他角色同時選擇是否展示一張手牌,然後你獲得所有展示牌,並令展示牌點數最大的角色選擇另一名其他角色,你對其選擇角色髮動一次〖撰文〗。若如此做,本回合你對每名未交給你牌的角色下次造成的傷害+1。
〖撰文〗:結束階段,你可以選擇一名其他角色,展示牌堆頂的X張牌(X為其手牌數且至多為5),然後選擇一項:1.對其使用其中的傷害牌;2.令其獲得其中的非傷害牌。
線下產品《青史翰墨》使用的版本。
| 破竹之咒 陳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GD.QUN XX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