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芳是《三國殺》中的武將之一。
曹芳(232年-274年),字蘭卿,沛國譙縣(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國時期曹魏第三位皇帝(239年1月22日-254年10月17日在位),疑為魏武帝曹操曾孫,任城威王曹彰之孫,任城王曹楷之子。
太和六年(232年),生於任城王府。青龍三年(235年),選為魏明帝曹叡養子,冊封齊王。景初三年(239年),立為皇太子,同日魏明帝曹叡病死,曹芳正式即位,由大將軍曹爽和太尉司馬懿共同輔政。正始十年,經歷高平陵之變,曹爽倒台,政權落入司馬氏手中。嘉平六年(254年),中書令李豐和光祿大夫張緝圖謀廢掉司馬師,改立夏侯玄為大將軍。司馬師平定叛亂後,將曹芳廢為齊王,擁戴高貴鄉公曹髦繼位。西晉建立後,冊封邵陵縣公。
泰始十年(274年),曹芳病逝,終年四十三歲,諡號為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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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狼入廟 曹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WEI 140 | |
〖詔圖〗:每輪限一次,你可以將一張紅色非錦囊牌當【樂不思蜀】使用,然後當前回合結束後,目標執行一個手牌上限-2的額外回合。
〖驚懼〗:你可以將其他角色判定區裡的一張牌移至你的判定區裡,視為你使用一張基本牌。
〖危墜〗:主公技,其他魏勢力角色的結束階段,其可以將一張黑色手牌當【過河拆橋】對你使用。
〖詔圖〗
當你需要使用【樂不思蜀】時❸,若你於當前輪內發動過此技能的次數小於1,你可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你的一張不為錦囊牌的紅色牌的【樂不思蜀】▶(→)當前回合結束前❶,此牌的目標獲得一個額外回合。其於此回合內的手牌上限-2。
〖驚懼〗
當你需要使用基本牌時❶,你可將一名角色的判定區裡的一張牌置入你的判定區▶你使用無對應的實體牌的此基本牌。
〖危墜〗
主公技,其他魏勢力角色的結束階段開始時,其可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其的一張黑色手牌的【過河拆橋】。
◆其因使用此【過河拆橋】而進行的合法性檢測的規則中,由此牌的牌面信息中的「使用目標」產生的規則改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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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瞑終覺 曹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SP.WEI 140 | |
〖置民〗:鎖定技,每輪開始時,你選擇至多X名其他角色(X為你的體力值),然後獲得這些角色各自點數最小的一張手牌。你於回合外獲得的手牌稱為「民」。當你失去「民」牌後,你將手牌摸至體力上限。
〖拒諫〗:主公技,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其他魏勢力角色摸一張牌,然後其於本輪內使用的普通錦囊牌對你無效。
《英雄殺》楊廣〖拒諫〗:出牌階段,當場上有存活【臣】陣營角色時,你可以將一張手牌交給其他角色,則本輪內該角色的錦囊牌對你無效。(每回合限用一次)
| 技能 | 台詞1 | 台詞2 |
|---|---|---|
| 置民 | 渤海雖闊,亦不及朕胸腹之廣。 | 民眾渡海而來,當築梧居相待。 |
| 拒諫 | 爾等眼中,只見到朕的昏庸嗎? | 我作天子,不得自在邪? |
| 陣亡 |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 |
| 迷瞑終覺 曹芳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WEI 140 | |
〖置民〗:鎖定技,每輪開始時,你獲得至多X名其他角色的各一張手牌(X為你的體力值)。當你失去點數最小的手牌後,你可以展示所有手牌並將手牌摸至體力上限。
〖拒諫〗:主公技,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其他魏勢力角色摸一張牌,然後其於本輪內使用的普通錦囊牌對你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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