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代言人,又稱卡通代言人,指為品牌、產品等事物進行代言而設計出來的形象,多以卡通形象呈現。
虛擬代言人一詞的使用起源於台灣,擴展自品牌代言人的含義,虛擬兩字與「現實人物」相對。
虛擬代言人被認為是現代吉祥物含義的其中一種,而看板娘在該含義下則指人型女性外表的吉祥物,是吉祥物一詞的子集。
多數情況下虛擬代言人即是品牌官方所設計或認定的品牌/產品的擬人化/萌化形象,但虛擬代言人未必以品牌/產品的擬人化/萌化的設定登場,而品牌/產品的擬人化/萌化形象亦未必被品牌定位為其虛擬代言人。
關於作品中虛構的虛擬代言人、其他不涉及本條目定義的象徵形象,以及作為萌屬性意義的虛擬代言人,請參閱吉祥物條目。 職業本身設定為看板孃的形象,請參閱看板娘條目。
一些虛擬形象設計目的並非虛擬代言人,但常被使用於作品的象徵符號進行宣傳,被一些愛好者認為是作品的虛擬代言人。
一些虛擬形象設計目的並非虛擬代言人,但被使用於其他產品的商業宣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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