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日相關事件,爭議焦點之一即是管理團隊在決定處罰的時候,動用了存在爭議且已經失效的最終決定權。鑑於此,我,見習巡查TsanconBYin提出對這一歷史政策的重新審視,如有可能,應當儘快制定新的方針或指引,明確最終決定權的行使人和適用對象。
根據該已廢止的文檔所述,萌娘百科的最終決定權,指萌娘百科的前站長,創始人baskice在萌娘百科網站擁有對網站的人事任免、爭議事項一次性決定的唯一特殊權利。該權利僅由前站長保有,在該文檔生效期間,該權利被實際使用三次,並依照規定作出了聲明和記錄。而根據雲霞陳述,隨著Talk:討論版/存檔/2019年02月#【告知】權限放鬆,以及其他問題對行政員隊伍的擴充,該權利默認由全體行政員持有,然而遺憾的是,該變更雖記載於萌娘百科:方針、指引與論述中,但[1]並未被寫入當時尚生效的最終決定權文檔。
2021年6月8日,隨著前站長正式卸任,該文檔被正式認定為失效文檔,並備註「待行政員對最終決定權及其內容作正式聲明時可考慮對本頁面進行更新」。而直至10月29日管理組發布公告之時,該文檔依舊為廢止狀態。
關於最終決定權,目前社群爭議集中於兩點:
對於最終決定權,不少人指出此係濫權之白手套,不應保留。然而基於萌娘百科的實際情況,當萌娘百科面臨嚴重法務危機或其他緊急情況時(或者說,站外因素影響時),最終決定權能確保第一時間解決問題而避免冗長的決議流程而導致事態發酵。鑑於此,該權利的保留應當予以討論而非一邊倒請求廢止。
本次事件未能服眾其中一點原因是,即使最終決定權的文檔依舊生效,也沒有相關聲明將最終決定權轉移給其他人員。因此,倘若上一個問題的答案是保留,那麼對最終決定權的行使人應當重新規定,是由行政員共同持有,亦或是隻由一人持有?如果是共同持有,那麼三人的權利該如何行使?是否會出現「我否決你的最終決定」?
原文檔規定,最終決定權適用範圍為「萌娘百科網的人事任免、爭議事項」,在本次事件中,關於「最終決定權適用於人事任免」產生了疑問,因此亦可對此展開討論。
因此,本人提出最終決定權的行使人和範圍等如下:
另,由於權限組調整,上面內容可能隨時適應新的權限體系。
討論已基本結束,現公佈一下提案草案。
較大修改了一下草案,之前的草案原文就不留了。
本提案旨在恢復現時因爭議事件暫時凍結的最終決定權,保障萌娘百科正常運轉。同時將這一重大權力以單獨的方針的形式確定下來,完善萌娘百科對於最終決定權的相關政策。
萌娘百科的最終決定權,指萌娘百科的行政員在萌娘百科網站擁有對網站的重大事項、爭議事項等的一次性決定的特殊權力。
最終決定權這一定義,最早由前站長baskice提出。在當時,這是作為萌娘百科網站持有者自然而然擁有的最終權力。而隨著網站發展,這項權力行使者擴大到了全體行政員。其存在意義是當現有方針指引不完善的時候,能夠對部分需要處理的爭議事項進行裁決。這一點也是不墨守成規這一精神的體現。[改 1]
作為一項最終權力,其一方面使行政員可以對各種突發事件進行快速應對,並對方針指引的缺漏進行搶救性解釋與補充,另一方面會對萌娘百科網站和社群產生極大影響。因此一方面該權力僅由行政員持有,另一方面行政員應當集體負責,並對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本權力由行政員行使,且由行政員集體行使。即所有參與站務的行政員應共同商討該權力的行使。
行政員在行使最終決定權時,必須聲明自己使用了最終決定權,並在相關公告或討論串中集體簽名,以表示這是行政員集體討論的結果。
明確有效聲明「不參與站務」的行政員不在此列。例如行政員Etolli「暫不參與站務」期間,可以不參與該權力的行使,其他行政員行使該權力不受其不在場的限制。
當行政員無法確認如何處理時,理應與其他管理員和巡查姬協商探討處理方法,避免決策失誤。但這不意味著參與討論的其他人員擁有最終決定權,決策依舊由行政員作出。
增
刪
改